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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書是由受害者母親、2位犯罪學生、犯罪者家人及班上女同學的告白方式,陳述犯罪的真相。

森口老師在結業那天,對班上同學說出親身女兒的真正死因,辭了敎職工作,也報復了2位兇手。

A同學天資聰穎,卻逃避被母親遺棄的事實。不向人傾訴苦惱,對父親也不親近,若是他有朋友,一同陪他去找母親,用e-mail連絡,憾事也不會發生。

B同學有位怪獸媽媽,犯錯的永遠是別人。就連要去警局自首,都只是為了要贏A同學。

2位犯罪者沒有為自己所犯的錯,真正的懺悔。

結局出人意外,森口老師破壞了A同學的計劃,讓A同學殺了最愛的人。

我可以理解森口老師的恨,愛女無辜遇害,法律又是保護青少年犯罪者,她用自己的方式懲罰罪人,但是預測A同學的將來,他沒自殺只怕在勞役後會有更大的報復行為吧!

當倫理和法律衝突時,你選擇哪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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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是麻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